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报告
验字【2016】第2526号
项目名称:印象中心城项目1-6号住宅楼(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委托单位: 张家口市大好河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奥来国信(北京)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
承 担 单 位:奥来国信(北京)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项 目 负 责 人:田龙
报 告 编 写 人:檀海兵
报 告 审 核 人:张建勇
审 定 签 发 人:张建勇
现场监测负责人:田龙
参 加 人 员:田龙、张国贤、李雷、甄伟
奥来国信(北京)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81700628
邮编:101318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顺于路高丽营段138号
张家口市大好河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印象中心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3年6月由张家口市环境保护局批复(张环评[2013]19号)。本次验收工程建设内容为6栋住宅楼以及其他配套公共建筑,目前6栋住宅楼已于2016年11月建设完毕,经张家口市环境保护局批准,现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行。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的有关规定,受张家口市大好河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奥来国信(北京)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1 月 15日~16日,分别对其产生的废水、噪声进行了环保验收监测,并依据检测结果编制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为其竣工验收提供科学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8]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
(2)国家环保总局[2001]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3)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4)张家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的《张家口市大好河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印象•中心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3.5)
(5)张家口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关于《张家口市大好河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印象•中心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高环评[2013]3号)
(6)张家口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张家口市大好河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印象•中心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张环评[2013]19号)
(7)张家口市大好河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
(8)张家口市大好河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检测协议
项目名称 | 印象•中心城项目 | |||
项目性质 | 新建■ 改建 扩建 变更 | |||
建设工程地址 | 张家口经开区长治街南侧 | 邮编 | 075000 | |
建设单位 | 张家口市大好河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上级主管部门 | — | 行业类别及代码 | E47-建筑业 | |
联系人 | 宋娟 | 联系电话 | 13373333992 | |
环评审批机关 | 张家口市环境保护局 | 环评形式 | 报告书 | |
环评批文号 | 张环评[2013]19号 | 环评文件 编制单位 | 张家口市环境科学 研究院 | |
建设开工日期 | 2012.10 | 建成试生产日期 | 2016.11 | |
实际总投资 | 14955万元 | 其中环保投资 | 149.55万元 | |
占地面积 | 26807平方米 | 建筑面积 | 89019平方米 | |
工程区 绿化面积 | 8042.1平方米 | 绿化率 | 30% | |
项目建设情况 | 建设13层住宅楼1栋,15层住宅楼2栋、16层住宅楼3栋以及其他配套公共建筑。 |
本项目位于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张家口市高新区长治街南侧、东至张宣公路,西至富强路,南至张家口市大好河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悦广场A地块商住项目。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
项目总投资14955万元,环保投资149.55万元,占总投资的1.0%。
详细项目组成见表2-1,2-2。
表2-1 用地平衡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单位 | 占地面积 | 备注 |
1 | 总用地 | m2 | 26807 | 100% |
2 | 建筑物占地面积 | m2 | 9730.94 | 36.3% |
3 | 绿化景观用地 | m2 | 8042.1 | 30% |
4 | 道路及停车场用地 | m2 | 9033.96 | 33.7% |
表2-2 建筑物技术指标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单位 | 建筑面积 |
1 | 总建筑面积 | m2 | 89210.5 |
1.1 | 住宅建筑面积 | m2 | 89019 |
1.2 | 公共建筑 | m2 | 191.5 |
2 | 居住户数 | 户 | 2946 |
3 | 居住人数 | 人 | 36.3 |
4 | 总建筑密度 | % | 28 |
5 | 容积率 | 30 | |
6 | 绿化率 | % | 89210.5 |
1、给排水
(1)给水:给水由张家口市自来水公司提供,根据《河北省用水定额 第3部分:生活用水》DB13/T1161.1-2009;具体用水定额及排水情况见表2-3。
表2-3 给排水情况一览表
指 标 | 规 模 | 用水定额 | 用水量(m3/a) | 排水量(m3/a) |
住宅 | 982户约2946人 | 120L/人·日 | 129035 | 103228 |
物业 | 20人 | 20 L/人·日 | 146 | 116.8 |
合计 | --- | --- | 129181 | 103344.8 |
(2)排水:该项目污水主要为生活及办公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及配套服务设施排放的生活污水。拟建项目建成后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管网布置结合小区地形,沿道路敷设雨水管线,各分区雨水汇流后,排入城市雨水管网。废水经过防渗化粪池处理后汇入市政管网,最后进入张家口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表2-4 污水产生及排放情况表 单位:浓度mg/L 总量t/a
项目 | 水量(m3/a) | BOD5 | COD | 氨氮 | 动植物油 | ||||
浓度 | 总量 | 浓度 | 总量 | 浓度 | 总量 | 浓度 | 总量 | ||
产生量 | 103344.8 | 204 | 21.08 | 460 | 47.54 | 35 | 3.62 | 100 | 10.33 |
排放量 | 103344.8 | 180 | 18.60 | 350 | 36.17 | 35 | 3.62 | 20 | 2.07 |
消减量 | - | - | 2.48 | - | 11.37 | - | 0 | - | 8.26 |
从表2-4可见,工程建成后年外排污水103344.8m3/a,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的各项污染物COD、BOD5的排放浓度均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同时满足张家口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技术指标)。
供电由张家口市供电公司提供。住宅区电缆全部埋地敷设。
3、通信
目前中国联通、中国移动和中国电信无线通讯网络已全部覆盖项目所在地区,无线通讯联络条件设施完备。
本项目供暖采用热源使用城市集中供热进行供暖。
5、燃料供应
该项目生活燃气采用天然气。
(1)消防:市场销售产品建材为易燃物质,项目内建筑建设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其它专项规范的规定。
(2)道路:道路系统由车行道路、人行道路和广场组成,小区主要道路宽1.8m~2.2m,周边范围1.1m~0.9m内浅土种植草坪,以满足消防4.0m宽度要求。主要道路在小区中心形成环路,并与小区出入口贯通,车行道路系统布置在建筑物之间,为小区的主要物流通道和消防通道。
(1)项目利用城市集中供热管网,通过设置的热力交换站向小区供热。因不建燃煤锅炉,所以不存在锅炉烟气污染问题。
(2)本项目生活燃气全部使用城市天然气,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燃气对环境空气影响轻微。
本项目建成后,小区绿化总面积为8042.1m2,绿化方式为乔、灌、草立体结合,能有效提高局部区域大气自净能力。
该项目污水主要为居民生活污水及配套服务设施排放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过防渗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要求(同时满足张家口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集中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张家口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来自热力交换站、加压站等噪声及道路交通噪声。
具体噪声设备、源强及位置详见表2-5。
表2-5 噪声源设备及位置
噪声源 | 设备 | 源强dB(A) | 建设位置 |
热力交换站 | 泵 | 70~80 | |
加压泵站 | 泵 | 70~80 |
本工程对上述噪声源均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
(1) 加压水泵设置于地下,用隔声材料进行封闭,地面噪声很低。
(2)周围道路口设置限速、禁鸣标志,道路两旁均种植高大树木、绿化带,并对临街建筑安装双层中空隔音玻璃,可最大限度降低周围道路交通车辆(小型车辆)产生的噪声影响程度。
(3)本项目位于长治街南侧、东至张宣公路,西至富强路,南至张家口市大好河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悦广场A地块商住项目,故运营期道路过往车辆产生的噪声会对本项目产生影响。为了更好的减降噪声,在住宅楼临街处安装双层玻璃,墙体外侧上进行隔音设计,并在道路与住宅楼之间设置隔音绿化带通过距离的衰减,道路噪声对其影响较小。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该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场界及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不会增加区域负担,因此本项目运营期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轻。
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由于该小区冬季使用集中供热,生活能源为天燃气,因此生活垃圾数量较少,并且不含燃煤炉渣。项目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为1078.7t/a。
表2-6 固体废物排放情况一览表
项目 | 数 量 | 固废定额 | 排放量(t/a) |
住宅 | 982户约2946人 | 1.0kg人·日 | 1075 |
物业 | 20人 | 0.5 kg人·日 | 3.7 |
总计 | --- | --- | 1078.7 |
小区内设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运往城市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置,日产日清。
(1)将会改变区域内原有植被状况
项目建设场地原为前屯村集中用地,只有少量杂草,项目建成后种植了多种多样的树木和花草,将会改变原有绿化面积和植被状况。
(2)工程建设将会改变原有自然景观
项目建成后,将以规划合理的人工建筑及绿化为主体的城市景观取代原有景观,对张家口市高新区整体景观环境有改善作用。
(3)项目建成后,将增加区域的人流、物流和车流,给周围交通和生态环境带来一定的压力。
该项目周围以现状为城市道路、商业楼为主。没有重工业企业污染源,环境良好,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周围环境对该项目的影响主要为道路交通噪声影响。
本项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本项目场地近距离范围内没有重工业企业等污染源。所在区域规划基础设施完善,市政规划的供电、给排水、供热、城市天然气、电信等设施配套齐全,规划交通路网完善。根据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复,该项目用地符合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因此项目选址选址合理。
(1)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张家口市高新区长治街南侧、东至张宣公路,西至富强路,南至张家口市大好河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悦广场A地块商住项目。
(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印象中心城项目6栋住宅楼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总用地268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9019平方米(全部为住宅面积)。其中:地上80206平方米,地下8813平方米。该项目共六栋住宅楼,其中1#楼为13层,2#、3#楼为15层,4#、5#、6#楼为16层。
本项目居住总户数982户,居住总人数2946人,绿化率30%。
(3)项目配套基础设施齐全,能够满足项目的供热、供电、给水、排水需要
(4)给排水分析:给水由市政自来水提供;生活污水及冲厕等污水经过化粪池沉淀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要求(同时满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集中排入城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张家口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5)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可行。
现状监测结果依据《张家口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环境监测站监测数据》
(1)大气环境:大气采用的监测数据采用张家口市盛华家园商住小区监测数据,本评价所采用的监测数据为《张家口市区常规监测数据》的大气监测数据。监测项目 PM10、SO2的日平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
(2)声环境: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
(3)地下水:满足地下水《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表1中的三类标准。
项目运营后污染物产生量为COD:36.17t/a,氨氮:3.62t/a,SO2:0t/a,氮氧化物:0t/a。
由张家口市大好河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建印象中心城项目6栋住宅楼工程建设场址符合张家口市城市总体规划,各配套生活设施建设的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并符合清洁生产原则要求;项目对施工期和营运期污染源及排放的污染物采取了“三同时”验收一览表中所列的环保防治措施,在强化管理、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由张家口大好河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印象•中心城项目本期为阶段性验收,即印象中心城项目1-6号住宅楼(不包含车库及商业楼验收)进行竣工验收,工程已按《印象•中心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工程内容及环评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印象中心城项目1-6号住宅楼建设地点位于张家口市高新区长治街南侧,东至张宣公路,西至富强路,南至前屯村。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总用地268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9019平方米(全部为住宅面积)。其中:地上80206平方米,地下8813平方米。该项目共六栋住宅楼,其中1#楼为13层,2#、3#楼为15层,4#、5#、6#楼为16层。
我单位认真执行环保的“三同时”制度和张家口市环境保护局对于本项目环评批复的相关要求。项目施工期间,建筑工地四周设立围墙,阻隔噪声。选用低噪机械、设备对噪声进行控制,并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类区标准。
4.2运营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本工程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均与主体设施同时建设完成。具体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如下:
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的各项污染物COD、BOD5等的排放浓度均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同时满足张家口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经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入张家口市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张家口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噪声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运营期项目噪声源安装于密闭房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实施了削声减震措施。
(3)固废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分类处理。由于该小区冬季使用集中供热,生活能源为天燃气,因此生活垃圾数量较少,并且不含燃煤炉渣。生活垃圾投入垃圾分类箱内,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置,日产日清。不可回收垃圾分拣后由相关部门回收。
(4)绿化落实情况
由于入冬无法施工,只做了地面硬化,绿化带已预留,植被待明年开春实施种植。
(5)采暖情况
项目建成后冬季供暖统一接入城市集中供热系统,不新建锅炉房。
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
表5-1 废水排放标准
污染物 | 单位 | 标准值 |
pH | 无量纲 | 6~9 |
SS | mg/L | 400 |
CODcr | mg/L | 500 |
氨氮 | mg/L | 45 |
BOD5 | mg/L | 300 |
动植物油 | mg/L | 100 |
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2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表5-2 噪声排放标准
污染物 | 标准值dB(A) | 标准来源 | |
噪声 | 昼间 | 夜间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60 | 50 |
a、监测点位:小区化粪池出水口
b、监测频次:每天采样4次,连续监测2天
c、监测项目:pH、 SS、CODcr、氨氮、BOD5、动植物油
a、监测点位:在厂界四周各设置1个监测点位
b、监测频次:监测1天,昼间夜间各一次
c、监测项目:等效连续A声级
废水分析方法见表5-3。
表5-3废水分析方法
序号 | 监测项目 | 分析方法 |
1 | pH | 玻璃电极法 |
2 | SS | 重量法 |
3 | CODcr | 重铬酸钾法 |
4 | 氨氮 |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
5 | 动植物油 | 红外光度法 |
6 | BOD5 | 稀释与接种法 |
噪声分析方法见表5-4。
表5-4噪声分析方法
序号 | 监测项目 | 分析方法 |
1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本次监测采样及样品分析均严格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及《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要求进行,实施全程序质量控制。具体指控措施如下:
1、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2、废水监测
废水监测仪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要求。采样、运输、保存、分析全过程严格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规定执行。
3、噪声监测
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有关要求,仪器在正常条件下进行监测。噪声分析仪监测前、后径噪声校准仪进行了校准,且校准合格。
4、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颁布标准分析方法,监测人员持证上岗,监测仪器在检定有效期内。
1、废水监测结果见表6-1。
表6-1 废水检测结果 单位 mg/L
序号 | 化粪池出口监测项目 | 监测结果(2016.11.15) | 执行 标准值 | 达标 情况 | |||
09:30 | 10:30 | 14:00 | 15:10 | ||||
1 | pH(无量纲) | 8.04 | 7.93 | 8.00 | 7.98 | 6~9 | 达标 |
2 | SS | 35 | 39 | 33 | 36 | 400 | 达标 |
3 | CODcr | 32.9 | 36.1 | 30.7 | 34.2 | 500 | 达标 |
4 | 氨氮 | 14.3 | 14.7 | 15.0 | 15.1 | 45 | 达标 |
5 | BOD5 | 6.4 | 7.1 | 6.0 | 6.6 | 300 | 达标 |
6 | 动植物油 | 0.37 | 0.31 | 0.36 | 0.34 | 100 | 达标 |
序号 | 化粪池出口监测项目 | 监测结果(2016.11.16) | 执行 标准值 | 达标 情况 | |||
09:00 | 10:20 | 14:00 | 15:30 | ||||
1 | pH(无量纲) | 8.01 | 7.98 | 8.10 | 8.08 | 6~9 | 达标 |
2 | SS | 32 | 38 | 40 | 34 | 400 | 达标 |
3 | CODcr | 29.8 | 31.8 | 35.7 | 33.7 | 500 | 达标 |
4 | 氨氮 | 14.0 | 14.2 | 15.3 | 14.9 | 45 | 达标 |
5 | BOD5 | 5.7 | 6.1 | 6.8 | 6.4 | 300 | 达标 |
6 | 动植物油 | 0.36 | 0.34 | 0.35 | 0.35 | 100 | 达标 |
2、监测结果评价
根据上表监测结果表明: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同时满足张家口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
1、噪声监测结果见表6-3。
表6-3 噪声监测结果
序号 | 监测地点 | 监测结果dB(A) | 执行标 准值 | 达标 情况 | ||
2016.11.15 |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
A | 厂界北侧 | 56.7 | 47.6 | 60 | 50 | 达标 |
B | 厂界西侧 | 57.2 | 45.8 | 60 | 50 | 达标 |
C | 厂界南侧 | 55.9 | 46.0 | 60 | 50 | 达标 |
D | 厂界东侧 | 56.1 | 44.5 | 60 | 50 | 达标 |
根据上表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212348-2008)表2标准限值要求。
6.4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
主要污染物实际年排放量与已批复的项目环评文件预测总量指标对比情况见下表:
表6-4 污染物排放总量表
项目 | 已批复的项目环评文件预测总量指标 | 实测排放量 | 备注 |
COD | 40.3 | 3.42t/a | 废水总量 103344.8 m3/a |
氨氮 | 4.0 | 1.53t/a |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运行后,年排放总量为COD:3.42t/a;氨氮1.53t/a,满足已批复的项目环评文件预测总量指标要求。
表7-1 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清单落实情况
类别 | 污染物 | 环保设施名称及治理内容 | 验收标准 | 落实情况 |
废气 治理 | 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中的非甲烷总烃、NO2、CO | 通风系统,空气过滤器,活性炭吸附。 | 非甲烷总烃、NO2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固定污染源一氧化碳排放标准》(DB12/487-2002)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不在验收范围 |
废气 治理 | 生活污水 | 化粪池排入市政管网,最终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 外排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 | 已落实 |
噪声治理 | 泵房、热力设施、地下停车场风机等等 | 设置于地下风机出口加装消声设备;地上设备用房安装吸声材料。 |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Ⅱ类标准。 | 不在验收范围 |
固废 | 生活垃圾 | 项目生活垃圾袋装分类收集后,由清洁人员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点垃圾收集点,日产日清。 | 保持场区及周围整洁 | 已落实 |
地下车库尾气过滤器废弃活性炭。 | 由厂家回收处理。 | |||
绿化 | / | 绿化面积10200㎡ | 满足规划要求达到30% | 已落实 |
表8-1 项目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环评批复内容 | 落实情况 | |
1 | 项目施工期注意以下几点: 建设单位要加强施工期的管理,做好降噪减震工作,确保项目实施不对周围环境敏感点产生影响。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夜间(22:00至次日06:00)和午间(12:00至14:00)禁止机械施工作业,施工噪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01)相关标准要求,并妥善规范处置项目建设产生的装修废料、弃土和废渣,不得随意倾倒。 | 已落实 |
2 | 项目运营期做好以下几点: 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排入张家口市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张家口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排放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4中三级标准(同时满足张家口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项目污水水管网及化粪池须做好防渗工作,防止造成地下水污染。 ②生活垃圾须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送至市垃圾填埋场处置。 ③项目建成后冬季供暖接入城市集中供热系统,不得新建锅炉房。 ④项目噪声源须合理布局,噪声设备采用低噪设施,并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类区标准。 ⑤房屋销售过程中须告知相关环保情况,项目商业部分新上项目须另行办理环评手续。 | 已落实 |
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同时满足张家口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
经检测,该项目边界的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5.9dB(A)~57.2dB(A),夜间噪声范围为44.5dB(A)~47.6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078.7t/a。生活垃圾投入垃圾分类箱内,再由环卫部门每日进行清运。
综上所述,项目固体废物能够做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无明显影响。该项目具备验收条件。
1、项目投入使用后,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污染物的防治,加强对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对环保设施定期清洗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2、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制度,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3、妥善规范处置项目建设产生的装修废料、弃土和废渣,不得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分类入箱,每日定时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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